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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在线讯(通讯员 章雅婷)10月24日,17级新闻学院研究生学生党务中心召开了常规关于党纲党章的党务培训例会。各支部委员参加本次例会。

本次例会继续讲解了关于党员的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还有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包括民主集中制、六项基本原则和无记名投票的重要内容。 最后讲解了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方面内容。

在此之后,学生党务中心负责人李鸿老师传达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学习讲话。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该标准要求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责任明晰。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标准分析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要求,发展对象培养程序和要求,党员继续教育等发面。

通过学习,党支部干部们纷纷表示自己会做好今后的学生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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